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
唐山清东陵保护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、管委会,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、人民政府(办事处),市委各部委,市直各单位,各人民团体,各有关企事业单位:
按照《唐山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》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,推进红十字会事业发展,各乡镇(街道、管委会)要立即成立本级红十字会,由各乡镇(街道、管委会)主要负责同志兼任会长,明确一名主管副职任副会长,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。同时,市红十字会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,指导市直有关部门、学校、医疗机构、企业等建立本单位本系统红十字组织,扩大红十字组织的覆盖面,推动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积极开展。
各乡镇(街道、管委会)请于9月10日前将红十字会建设情况(包括主管副职姓名、职务、联系方式及具体工作人员姓名、联系方式等)报市红十字会。
联 系 人:李志勇
联系电话:0315-6665606
邮 箱:zhshszh@126.com
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0年9月3日